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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最美池州人”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10:07:05 阅读:3181

江南产业集中区文明委,各县、区文明委,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文明委,市直及驻池各单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市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情操的池州好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为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广泛推评宣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根据《池州市道德典型推荐评选办法》(池办秘〔2015〕38号)精神,市文明委决定开展“2019·最美池州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9·最美池州人”评审委员会,在市文明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9·最美池州人”评选工作。成员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相关人员,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专家学者等组成。

二、活动安排

1推报参评人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2019·最美池州人”原则上从2019年当选的池州好人中评选产生。各地各部门在推报过程中,如发现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作为“2019·最美池州人”参评人推报。推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邮箱:czsxdd@163.com)。

2评定候选人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5日)

“2019·最美池州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参评人进行初评,以记名投票方式选出20名“最美池州人”候选人,报请市文明委审定后,在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

3公示投票阶段(2019年1月16日-1月31日)

市主要新闻媒体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公示和集中宣传展示,并开展候选人网络投票活动。网络投票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评审投票。按照网络投票60%、评审委员会投票4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分,以得分高低确定10名“最美池州人”和10名“最美池州人”提名奖人选,报市文明委审定,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最美池州人”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最美池州人”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我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把关、慎重推荐,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典型。

2.发动社会参与。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关注并参与到活动中来,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公民道德实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3.落实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贯穿活动始终,以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以道德典型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群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充分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传播道德理念,激发道德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都学有榜样、行有规范。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载体,道德故事巡讲、文艺演出、好人故事会等多种形式,对评选出来的道德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现我市道德建设风采,营造学习、宣传、礼遇、争做“最美池州人”的浓厚氛围。

 

 

 

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