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面授辅导效果,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池州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员应按学校要求参加面授辅导,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课或上课期间因事需要请假的,应按程序向县(区)、市委组织部门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交班主任处存档。
二、集中面授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外出食宿。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安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安全。
三、上课前由班主任考勤,学员本人签到,他人不得代签,考勤结果作为课程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上课期间由班主任进行抽查。
四、严守纪律,注意形象。不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抽烟、接打电话,不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文明礼貌参与教学互动。
五、在校课外时间,学员手机应保持畅通,以便与县(区)、市组织部门和学校保持正常联系。
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如学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七、县(区)、市组织部门及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于每天晚上9—10点期间进行查房,学员应自觉配合。
八、对违反本规定或出现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后果酌情记入学籍档案,并及时反馈给县(区)、市组织部门和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池州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