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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5 11:01:57 阅读:6056

各处室、班主任:

为进一步推进网上教学工作,提高学员网上学习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年秋季学期在“国开学习网”选课学习的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 分。其中,《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须在入学第一学期通过,免修免考课成绩与本科补修课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内。

(三)积极参加“国开学习网”在线学习。

1.2018年秋季学期在“国开学习网”选课、学习的课程在3门以上,进入学习空间与学习平台次数均不少于20次,课程资源点击浏览数不少于30次,学习平台在线总天数不低于30天,且无故意挂网行为。

2.按时完成和提交当前学期学习课程的网上形考作业,形考成绩不低于70分,终结性考核成绩均达到及格且平均成绩为75分以上。

3.踊跃参加网上教学活动,当前学期在每门课程中有效发帖数和回帖数均不少于10个,每次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有效发帖数量不少于4个(有效帖是指提出与本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有效问题的帖)。重复帖视为一帖,转帖、“报到”、“问好”之类帖子不计数。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班主任组织学员学习“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通知,并督促学员在国开学习网进行自主学习。

(二)2019年3月1日至3月11日学员对自己在“国开学习网”的学习行为情况与学习结果进行自评,个人填写《池州电大“网上学习之星”评审表》(附件1),提供两次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有效发帖情况截图,向学校提出申请,班主任收集好申请材料(电子、纸质)交到教务处何琪处汇总(邮箱:347813194@qq.com),由学校组织评审。

(三)2019年3月12日至3月31日,学校对提交“评审表”和有效发帖截图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为“国开学习网”在线学习天数、上网次数、资源浏览数、网上形考任务提交与完成情况(网上形考成绩)、有效发帖量等,评选出我校的“网上学习之星”。

(四)2019年4月,学校发布评选结果通知。

四、奖项的设立

(一)学员奖励设置:我校“网上学习之星”共设一等奖3名,每人500元;二等奖5名,每人300元;三等奖100名,每人70元(奖品,印有电大标识等宣传内容)。

(二)班主任组织奖:所带班级有学员获奖的,该班主任获组织奖200元;若一个班主任同时有5个以上(含5个)学员获奖,该班主任获组织奖400元。

(三)班级整体学习奖:班主任所带学员中有30人(含30人)以上满足二(三)中第1条的,奖励班主任200元;有60人(含60人)以上满足上述条件,奖励班主任400元。

(四)本次评选学生学习行为数据以省校期末下发的网上学习行为数据或者直接从国开学习网导出的数据为依据。

五、设立评审组

副校长吴永健为组长,殷冬琴、伍帅、夏智、何琪为成员。

六、材料收集

教务处联系人:何琪

联系电话:0566-5228810



 附件:1. 池州电大“网上学习之星”评审表.doc

       2. 网上学习之星”的评选指标与计算办法.doc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池州分校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2.doc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