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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园赛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09:55:35 阅读:11201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校内相关单位、处室:

为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暨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5号)精神,学校决定面向全省电大系统举办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园赛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分校主动服务地方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参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5.各分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分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各学院和分校要制定相应活动方案,牵头组建科技小分队、幸福小分队、健康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红色地区,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机融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全省电大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参赛项目数少于10项时,将不进行评奖)。


七、赛程安排

1.报送方案。参与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分校需根据各自对接的扶贫地区和项目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地点。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和方案需于2019年5月28日前向省校报备。

2.报名。各学院、各分校、省校开放教育学院根据参赛要求择优推荐参赛团队,每校推荐数不得少于1个。

参赛团队6月2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其他信息等,并上传本组项目计划书。

3.省校评审。省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进行项目评审,经公示后,6月28日前公布优胜项目名单。

4.推荐。7月10日前,省校根据校内评审情况和安徽省总决赛分配的名额推荐代表队,参加安徽省总决赛。


八、相关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组织落实与宣传发动

各分校、直属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需落实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各学院、各分校、直属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要主动摸清在校生特别是毕业生创新创业情况,引导、遴选项目,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省校相关学院要根据分校、直属学院及省校开放学院的实际需要,为参赛项目给予指导。

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十、联系方式

省校宣传部:姜磊磊,联系电话:0551-63629020

省校教务处:暴雪静,联系电话:0551-63657195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