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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16:11:51 阅读:4395

江南产业集中区文明委,各县、区文明委,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文明委,市直及驻池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的函(文明办函〔2020〕12号)文件部署,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公益广告宣传围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选题的宣传。
    1.绿色环保:使用公筷、拒食野味、垃圾分类、保护自然;
 
  2.健康生活:科学饮食、规律作息、锻炼身体、书香社会;
 
   3.文明行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尊重他人、遵守秩序;
  
 4.良好心态:与人沟通、自我调适、自我减压、心理咨询。
 
  5.环境保洁:开展专项治理、不留卫生死角、垃圾分类、市场保洁。
  
 6.共筑新风:扶危济困、文明有礼、守望相助、移风易俗。
    二、工作任务

1.制作发布公益广告。结合本地实际,以户外广告为重点,兼顾平面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动漫短视频新媒体广告等形式,统一将“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作为主题标识,组织制作一批主题公益广告,上传池州文明网,供各地各单位下载使用。(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2.落实公共场所宣传。4月上旬起,以户外广告媒介为重点,在主要干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机场车站(码头)、公交出租、建筑围挡、窗口单位、办事大厅、街道社区、村镇、居民小区,利用广告大牌、宣传栏、交通护栏、交通F杆等现有公益广告设施和户外大型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门头显示屏、车载显示屏等广告媒介,广泛刊播展示户外广告。(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市直及驻池有关单位)

3.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市级主要媒体要利用“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刊播公益广告,各类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要发挥新媒体作用,广泛刊播转载,形成浓厚宣传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责任单位: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市直及驻池各单位)

4.强化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宣传。在落实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的同时,重点开展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宣传,全面落实宾馆饭、餐馆、大中小食堂等重点部位,张贴展示使用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利用餐桌提示卡、温馨提示牌等多种方式,提醒用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养成文明用餐好习惯。(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责任单位: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市直及驻池有关单位)

 三、相关要求

“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批准,中央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是今年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评选测评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材料要求,及时留存上报相关材料和刊播刊载现场图片。

请各牵头责任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报市文明办创建科,各责任单位4月底前将工作推进落实信息、刊播刊载实景图片(格式:jpg  大小:不小于2mb)报市文明办创建科联系电话:2088411,联系人:李杰,

邮箱:czswmbcjk@163.com。市文明办将跟踪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附:1.“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下载网址:

http://ahcz.wenming.cn/wmgg/202004/t20200408_6398822.html

2.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公益广告下载网址:

http://ahcz.wenming.cn/wmgg/202004/t20200408_6398903.html

 

   池州市文明办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