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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池教体办〔2021〕14号)

发布时间:2021-04-13 15:46:37 阅读:2085

各县区教体局,九华山经发处,市属各学校:

今年“4·15”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国家安全意识,现就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池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系统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全面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要加强校园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站、新媒体平台、班会课等途径开展多形式专题宣传,落实国家安全知识传播常态化。二是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在“4·15”前后,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微课堂”等相关活动,引导学生青年群体接受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国防意识。三是要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设置“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标志。

三、县区教体局、九华山经发处和市属学校于4月1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人:陈芳,电话:2317834,邮箱:452197077@qq.com。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