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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开放大学招生报名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发布时间:2023-09-27 09:31:30 阅读:585

池州开放大学

招生报名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开放教育招生报名工作,建设“服务规范、懂得营销、敢闯市场、善于宣传”的招生队伍,确保办学规模相对稳定,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行为准则。

一、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听党话跟党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二、遵纪守法。忠于祖国和人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开放大学招生工作要求,公事公办、不徇私情,公正公平、一视同仁。

三、爱岗敬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购物、聊天说笑等),自觉树立并维护好“窗口”形象;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注重在平时跟进学习招生业务知识,加强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平台录入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规范服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求学者(报名咨询人员)为中心,以求学者(报名咨询人员)满意为宗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岗位工作。

1.形象端庄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染发(除黄色外);面对求学者(报名咨询人员)前来咨询时,应面带微笑起立(或转身面对)相迎。

2.语言文明礼貌。讲普通话,使用礼貌语言,例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得出现如:“我不知道”、“你自己不能上网去查吗?”等类似话语。

3.热情耐心解答。向求学者(报名咨询人员)宣讲报名要求或回答提问时,应做到和颜悦色、语音清晰、表述准确;当对方一时弄不明白反复发问时,应心平气和进一步作出解释,同时可以提供纸质材料辅助其理解,不得出现提高语调、不予理睬或者刺激性言语(如:你怎么连这个都不懂啊?)等情形,更不得与对方发生争执、吵闹。对于非报名咨询人员,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引导对方到需要办事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办公室)。

4.冷静处理问题。当出现个别极端情况时,要保持平常心,不被对方的情绪带节奏说出不合法理的话,规劝(例如:请您保持冷静,有话慢慢说等)或等待对方平息情绪;其他工作人员不要出面帮助解释,以免被误会而激化气氛;必要时应立即报告招办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

本准则自2023年秋季招生季节开始实行。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初审:王馨茹;复审:刘士红;终审:金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