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适用对象
在国土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房屋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建筑等的设计、施工、管理、咨询、监理、投资和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等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及对本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三、主修课程
工程数学、土木工程力学(本)、混凝土结构(本)、工程地质、高层建筑结构域抗震、钢结构(本)、工程经济与管理、建筑结构实验等。
四、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国家开放大学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五、学位取得
学位申请相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完成本科(专科起点)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并且统设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各科成绩及网络统考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英语相关考试(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可免考)。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良以上(含良)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国开学士学位。
六、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工程力学和结构工程的基本理论,掌握工程结构分析与设计、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建设监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有关工程测试与试验的基本技能,了解建设项目的经济管理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内容,了解土木工程的主要法规;2、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基本能力;具有应用语言、文学、图形等进行工程表达和交流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3、具有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初步能力;经过一定环节的训练后,具有研究和应用开发的创新能力。